法院拍卖查封的茅台、轩尼诗等酒,但对“真假不做保证”
近日在“双十一”期间,安徽马鞍山市博望区法院也吸引了一大波购物流量,其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了茅台、五粮液、轩尼诗、马爹利等一大批国内外一线高端名酒,最终拍卖成交均价值不菲。
但竞相拍卖的背后,则是法院对这批酒品“质量及真假不做保证”,广受争议。
01
“本院对标的物质量及真假不做保证”
从本批次拍卖的酒品来看,以茅台、五粮液、轩尼诗、马爹利为首的高端名酒,起拍价均为1元,而最终拍卖成交价均在数千元不等。其中,一瓶1987年的52度“萝卜瓶”的长江大桥牌五粮液经过62轮出价,最终以8001元成交,成为本批次拍卖单价最贵酒品。
“长江大桥牌的五粮液目前在市场上流通极少,算是高端白酒收藏届的珍品,不过也要看其保存的品相来具体定价。”一位熟知白酒收藏的业内人士表示。
据拍卖页面介绍,本批次拍卖酒品均为“涉刑资产”,普遍为被该法院查封、扣押品。
但值得注意的则是拍卖页面对标的物的瑕疵情况:“该拍品未进行鉴定、评估,本院对标的物质量及真假不做保证。”
同时,在拍品介绍中也对其进行了详细阐述:“标的物未进行鉴定和估价,请竞拍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竞拍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质量及真假不做保证。”
从其字面理解上看,即表示:法院对拍卖的酒品质量及真假不做保证,竞拍人自行负责。由此,“拍卖不保真”即引起部分非议。
02
律师:涉嫌违反财政部规定
针对此事,有律师就认为:“法院拍卖的酒品属于罚没财物,因为酒品关乎人民的生命健康,如果酒品是假冒伪劣的,是禁止流入市场的,否则将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
事实上,罚没财物处置目前已经有法可依。2021年1月1日起,由财政部制定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
该《办法》第十六条即规定,执法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按国家规定另行处置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罚没物品属于国家有强制安全标准或者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当委托符合有关规定资格条件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测,不符合安全、卫生、质量或者动植物检疫标准的,不得进行公开拍卖。
“所以,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罚没的酒品即可算作属于国家有强制安全标准或者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当委托符合有关规定资格条件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测,不符合安全、卫生、质量或者动植物检疫标准的,不得进行公开拍卖。而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应当由执法机关予以销毁。因此,法院拍卖不经检测、不保真的酒品违反了《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一做法不可取。”上述律师补充道。
文中部分内容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