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家葡萄酒生产企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罚

2017-06-03 10: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6月1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八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食品类)》,1家企业因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行政处罚。

本期共公开1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长春市法兰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法罗兰庄园精品红葡萄酒2005”(生产日期:2016年5月9日)经抽样检验,苋菜红、胭脂红两项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