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了,职业打假人又出新招!这家网店配了一张品酒图被索赔3000元

2018-07-09 17:13 WBO葡萄酒商业观察
文︱WBO团队
 

不久前,有酒商向WBO吐槽:在天猫自己公司的网店上卖葡萄酒,因为详情页配了一张酿酒师品酒的图片,被打假人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理由是酒类广告不得出现诱导人喝酒的图片,图片涉嫌违法。

 

后来当地市场管理局出面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对该商家罚款),公司对于该打假人提出的3000元经济补偿进行了部分满足,对方才撤诉。

 

这种现象并非孤例。酒仙网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知名度高,酒仙网很早就被一些职业打假人盯上了,遇到上述情况,也曾通过补偿一些酒来与举报人和解的案例。现在,酒仙网有专门的政府事务部门,负责相关投诉索赔事件。

 

“我们公司从前年开始就加强了我们广告的自查,防止出现类似事件。这种事件只能强化预防,一但发生,多少付出代价,因为前年修改的《广告法》对此也有详细规定。”该负责人称。

 

2015年9月1日施行的修改后的《广告法》中规定:酒类广告中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广告法》的后三条法规对“诱导、怂恿”等词进行了明确细化的解释,防止企业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

 

 因为葡萄酒的历史、文化、工艺和饮用时的仪式感,使得一些酒商一心考虑如何挖掘卖点,而忽略了法律规定,而在推广展示画面上采用让名人、品酒师、模特背书的策略,但是稍不注意就会形成“诱导、怂恿饮酒”的失误。

 

除了人物饮酒动作有禁忌外,其实《广告法》对参与推广的人物本身也有限制。《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有些葡萄酒厂商有时会让一些可爱的小朋友出现在葡萄酒的推广页面中,特别是一些小瓶酒的推广,认为这样比较萌。其实这也是有代言之嫌的。法律允许的是小朋友作为演员之一参与广告内容拍摄,按照故事情节设计出现在广告画面中。单独拿着酒瓶子或者拿着酒杯是不允许的。

 

“对于市场部或者电商部的员工应该进行广告法知识针对性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此外公司还应该加强检查,一旦发现网站和电商广告画面有类似情况,应立即撤下。”一位进口酒商电商负责人告诉W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