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进口商“创新”偷逃关税方式:低报运费近90%
文| WBO团队
许多酒商都知道,低报进口葡萄酒货值被查处,海关将以偷逃关税的罪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律。但事实上,不仅仅是低报价格,低报运费同样会以此罪名论处。
近日,上海海关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
一进口商低报运费被查处
根据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上海海关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发布了关于凡升(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凡升(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了3192瓶葡萄酒,申报价格为离岸价(FOB)11222.4美元,申报运费为150美元。
但经过海关查询,这批葡萄酒的运费实际为1420美元,杂费为人民币255.36元。经核定,上述货物完税价格为人民币81087元,当事人漏缴税款人民币5550.5元。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相关部门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
部分进口商对低报运费抱有侥幸心理
众所周知,低报货值是不法商家偷逃关税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随着相关部门的重视,这种不法行为日益难以瞒天过海。因此,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商家则采用低报运费的做法。
一家上海的货代公司的负责人告诉WBO:若干年前,低报运费较普遍。因为只要不是相差太多,海关不一定能弄得清运费究竟是多少钱。尽管如今也查得越来越严格,但我相信还是有人为了省钱,存在这种侥幸心理。
而对于前述商家,这名负责人则惊叹其胆量太大,把1420美元低报至150美元。就算海关的经办人不熟悉运费,也可以根据其他企业的单证对比出来。
依照到岸价征税,运费包含其中
据一名从事报关工作多年的人士向WBO介绍:关税与增值税都是按照CIF(到岸价)来征收,CIF=货品离岸价+运费+保险费,低报运费就涉及偷税漏税。
据WBO了解,一个集装箱从法国福斯港运到上海港,运费大约在10000-15000元人民币区间。如果一次到柜量达10条,运费部分纳税的金额超过4万元,对于个别投机商家而言是有一定诱惑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则规定: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一位货代公司负责人指出:海关现在严格执法,其实是一件好事。这可以促进行业更好发展,也带动更好的营商风气。
据了解,有逃税漏税“黑历史”的商家与个人,会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里,今后在经营中都会被“重点关注”。在此,WBO也奉劝进口商遵纪守法,不要为一点点小利而抱有侥幸心理,从而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