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贴中文背标,3瓶零售价100余元的葡萄酒被罚3万元

2020-10-27 09:27

文 | WBO团队

编 | 潘月婷


近日,有深圳葡萄酒进口商告知WBO称:市场监管局在他公司查获3瓶未贴中文背标的进口葡萄酒,公司因此被罚款3万元。


据悉,这3瓶葡萄酒并非名庄,只是零售价每瓶不超过200元的澳洲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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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葡萄酒未贴中文背标,

进口商辩称是样品,依旧被处罚


这还与今年4月海口市一起案件有关。4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在当地一家酒行查到一批未贴中文背标的澳大利亚葡萄酒。经了解,该商行是从深圳一家进口商处采购了这批葡萄酒。于是,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向深圳当地执法部门发出了协查通告。


深圳的执法人员随后对这家进口公司进行了检查,并发现这家进口公司的货架上摆放着3瓶在海南被查出的同款葡萄酒,且未贴中文背标。


这家进口公司的负责人同样称这三瓶葡萄酒为样品酒。但执法人员同样表示:这些样品酒一旦陈列在货架上就是违规。


由于该进口公司的注册地与办公场所为同一地址,故执法人员认定这家进口酒公司违规。对于这三瓶未贴背标的葡萄酒予以没收,并处以3万元罚款。


类似的事件最近也发生在厦门。10月19日,在厦门市食安办组织开展“月月十九查酒”行动中,执法人员在一家名为圣康蒂酒业的葡萄酒公司查到一批未贴中文背标的葡萄酒和洋酒。


这批未贴中文背标的葡萄酒陈列在该公司的货架上,占货架上商品总数近半。对于为何没贴中文背标,商家负责人解释:这些是自己从国外带回“私人收藏”,或“厂家摆在店内”的“样品”,不是用来销售的。


但有意思的是,这些所谓“样品酒”非但未标明“非卖品”,有些甚至还贴有价格标签,并且价格少则六七百元,多则千元以上。


对于商家“样品不用于销售”的借口,执法人员认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产品,都视为以销售为目的。”因此不予采信。


对该商家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葡萄酒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宣称将进一步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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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样品判断标准商家说了不算


就此,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赵春祥律师介绍到: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的,不得进口。规定描述是“应当”有,不仅没有,还上架销售,问题更为严重。


赵春祥还指出:至于是不是样品,执法部门有权判断,不是商家说了算。并且,执法部门判定以后,商家则需接受处理,处理过了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不能不接受处罚。


上述厦门执法人员也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否则不得进口,也不得上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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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处罚较重


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执法人员拥有自由裁量权,但3瓶零售价200元左右的葡萄酒未贴中文背标,货值金额距离《食品安全法》一万元的档次相差甚远,但却被罚款30000元,相当于处于了150倍的罚款,这样的处罚显然还是比较重的。


值得提醒的是,一些葡萄酒公司的负责人经常到国外参加展会,他们有时会带回少量的样品葡萄酒。回到公司,便随手放在货架上展示。然而,基于上述案例,这些行为均属于违法经营。一旦碰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则会面临罚款,最高可吊销经营许可证。


图片来源:“食安厦门”搜狐号

部分内容源自《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