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茅台系”酒制假茅台?山西13人团伙制售假名酒,涉案1700万余元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及假酒4354箱、涉案金额高达1700万余元。
01
犯罪团伙制定周密计划
不断吸纳“合伙人”
2019年1月,被告人曾某某与杨某某开始密谋制售假名酒的计划。
二人商定由杨某某在家中,以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酱香型融臻酒为原料,用向他人购买的飞天茅台酒空酒瓶和外包装,按比例进行混合灌装,生产假冒的53度飞天茅台酒。还以浓香型尖庄白酒为原料,用购买的五粮液空酒瓶和外包装进行灌装,生产假冒的52度五粮液酒。
为了使售假计划更为周全,二人开始吸纳“合伙人”。
在收款途径上,他们让另一被告人孙某提供银行卡、支付宝收取假酒销售货款,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而被告人董某某则帮忙灌装假酒,并接受给付的销售假酒货款。
在物流上,其甚至“发展”了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被告人张某和方某为获取快递业绩提成加入了该团伙。并将假冒茅台酒、五粮液酒邮寄至曾某某处。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张某发出的假酒共计3274箱,方某发出的假酒共计1080箱。而该团伙还在不断扩大规模与售假途径。
在尝到“甜头”后,这个团伙开始越发猖狂。被告人曾某某、程某某、张某某、董某某、叶某某、李某某、王某等人以安徽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企蜂云”平台,群发虚假茅台酒广告的短信及链接、网页发布、老客户回购等宣传手段,采用“电销酒水话术”对假冒的茅台酒、五粮液酒进行销售共计金额1700万余元。
最终,该团伙的13名被告人由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择期宣判。
02
犯罪手法具有三大特点
特点一:以同一名酒厂家的低端酒按比例勾兑冒充高端酒。
大多数假名酒都是用价格低廉的散酒或勾兑的工业酒精仿冒。而在本案中,该团伙以同厂的低端酒按比例勾兑假冒高端酒。
有业内人士指出,本案被告人的犯罪手法十分隐蔽。以假冒飞天茅台为例,其利用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等茅台系产品与酱香型融臻酒按比例勾兑,灌装为“飞天茅台”。由于同属“茅台系”,一般人很难分辨真假,只有茅台酒厂的专业人士才能检测出来。另外,这两款酒的价格分别是250元/瓶、200元/瓶,价格并不低,“假”得不太明显,消费者很难辨认。
特点二:以公司名义在第三放服务平台投放假酒广告。
据了解,一般售卖假酒的团伙都是暗中交易,而该犯罪团伙竟然光明正大地以公司名义,利用第三放服务平台售假。
有业内专家表示,其以公司名义在“企蜂云”上群发广告更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是正规的公司。此外,该团伙还在网页投放广告进行引流与受众筛选,以电话销售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洗脑式的话术销售......造假团伙可以用更低的成本与更隐秘的方式引流,可以看出第三方服务平台的把关不严给这些骗子提供了生存土壤。
特点三:团伙分工十分严密。
据悉,该团伙有着十分严密的分工。从购买假酒原料、名酒包装到物流送货、支付货款、宣传假酒广告、电话销售等都安排了专人负责,形成了完整的制假售假产业链。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样严密的团伙分工比较少见。与几人团伙的简单售假相比,这类犯罪很难被发现。因此,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在正规渠道购买酒产品。
新闻来源:山西洪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