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酒企被奔富品牌方起诉判罚1000000元,均被吊销营业执照,负责人被“限高”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裁判文书,厦门瑞吉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吉斯”)、厦门澳葡之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葡之星”)因侵犯奔富商标,被共同判处赔偿100万元。目前2家企业均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负责人被限制高消费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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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瑞奔富”被罚后,又企图注册“瑞吉斯奔富”商标
瑞吉斯近年来已经连续2次被富邑起诉并判罚。2019年8月,其所售“星瑞奔富”涉嫌侵权奔富商标。对此,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判决:厦门瑞吉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金国台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含“奔富”商品名称,同时共同赔偿210万元。
就在被处罚之后的第4个月,瑞吉斯曾再次尝试申请含有“奔富”的商标,如2019年12月24日申请的“瑞吉斯奔富”商标(未通过),似乎并未受到处罚的影响。
爱企查显示,自2017年以来,瑞吉斯尝试申请“星瑞奔富葡园”、“星瑞奔富庄园主珍藏”等商标近20个,但大都处于被驳回或者异议状态。
瑞吉斯也并未执行法院罚款判决。2021年11月25日,在富邑申请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瑞吉斯负责人雷某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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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被共同判罚100万元,瑞吉斯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2022年4月14日,富邑第二次因“侵害商标权”对瑞吉斯进行起诉。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2月6日对此案判决:被告厦门瑞吉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厦门澳葡之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南社布兰兹公司(富邑子公司)第861014号“PENFOLDS”、第9114021号“奔富”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原告南社布兰兹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1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6月29日瑞吉斯已经被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澳葡之星目前也处于营业执照被吊销状态,企业法人代表被“限高”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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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邑集中起诉涉嫌侵权企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显示,南社布兰兹自2023年10月以来,对涉嫌侵犯商标权的企业进行了集中起诉,WBO今年2月曾在《一进口商侵权奔富被罚,又被波尔多行业协会起诉,已申请破产清算》中对部分案件进行了报道。
在商务部3月29日宣布取消对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征收的反倾销税之前,富邑葡萄酒集团首席执行官蒂姆·福特就曾表示已经做好澳洲酒系列回到中国市场的准备。去年开始集中打击涉嫌商标侵权的企业应该是回归动作的一部分。未来随着澳洲奔富数字系列产品的行货进入中国市场,侵权产品的空间也将被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