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富389无中文背标被索赔 10倍!法院:驳回,标签与健康无关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显示,喻某在新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购买了6瓶奔富389,因购买的奔富红酒缺少中文标签,便认为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退还购酒款并支付10倍赔偿46000元。
但法院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与“食品安全”并非同一概念,而且喻某未饮用涉案红酒,也未能证明对其健康造成了危害,所以法院仅支持退还酒款,驳回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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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6瓶奔富没有中文背标
案件发生在2024年6月6日,喻某因为需要购买一些酒水用于宴请亲戚朋友,所以在某某公司购买了6瓶奔富389,每瓶的价格为780元人民币,喻某当场支付了4680元,某某公司还给喻某优惠了80元。
喻某表示,当自己准备使用涉案奔富时,发现购买的奔富389没有中文标识,所以便认为,此次购买的奔富389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喻某认为,某某公司作为向消费者提供酒水销售服务的商户,理应提供安全可靠的红酒。然而,该公司却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其行为存在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隐患,已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喻某向法院请求,要求某某公司退还购酒款 4600 元,并按价款的 10 倍予以赔偿,共计 4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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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及相关案件,驳回10倍赔偿
2024 年 12 月 18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喻某提交的相关证据仅能证明某某公司出售的红酒未带有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中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的规定。
同时,法院还指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与 “食品安全” 并非同一概念。由于喻某并未对涉案奔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异议,且未饮用该红酒,所以相关诉讼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喻某提供的相关证据完整地呈现了购买过程,并展示了红酒缺少中文标签的情况。因此,法院认为涉案奔富标签瑕疵并未对喻某造成误导。加之喻某目前还有两起类似诉讼,所以法院对喻某主张的 10 倍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某某公司出售的奔富无中文标签,构成标识瑕疵,喻某有权要求其退回购酒款 4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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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进一步限制惩罚性赔偿
近期,WBO了解到多起职业打假人与酒商、餐厅的争端,但大部分职业打假人都败兴而归。
让打假人空手而归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在2024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其中第二十条将“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作为重要内容。(详情见:《让酒商苦不堪言的“职业打假人恶意投诉”,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了》)
其中,强调了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要从严审查,准确把握投诉受理范围、举报立案条件等。
通过上述案件可以发现,当前职业打假人的打假空间不断缩小。打假人此前为打假成功而拍摄的购买过程,极有可能成为坐实 “职业打假人” 身份的证据。如此一来,法院便不会支持此类 “维权”。此外,若出现多起索要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这类没有中文背标的奔富很有可能是平行进口货,另外,酒商一定要重视产品的合法性和溯源,以免让打假人找到漏洞,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另外,无论是酒商还是餐厅,在保证酒水的合规性和溯源性后,如果遇到职业打假人无理投诉,应该寻求法律支持,积极应对诉讼,千万不要息事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