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拍卖惊现1元起拍的“黑桃A”,谁来保真?
近日,有酒商告诉WBO,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出现了不少打着“捡漏”“孤品”名号的酒类拍品,其中包括起拍价仅为1元的“黑桃A”礼盒装起泡酒,以及品牌名称为“其他家”的澳大利亚干红。这些拍品不仅价格跨度大、信息复杂,包装与市售大牌酒款也高度相似,也引发了大家对于拍品来源、信息披露、竞拍机制等方面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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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拍卖出现多个“捡漏”“1元起拍”葡萄酒
在阿里拍卖平台上,搜索“名酒”关键词即可看到相关拍品,价格从1元起拍到数千元不等,名称中频繁出现“高端”“捡漏”“原瓶”等标签,令消费者眼花缭乱。
例如,一款名为“土豪金黑桃A镀金瓶起泡酒高端礼盒装酒吧同款起泡酒2瓶装礼盒”的拍品,起拍价仅为1元,加价幅度也仅有10元,保证金为0元,其标志、外包装与“黑桃A”十分相似,但在京东平台,“黑桃A”的售价达1659元/瓶。
WBO注意到,在其拍品描述界面,该产品的品牌名称为“昂富庄园”,葡萄品种为莫斯卡托,产地为中国大陆,省份城市为山东烟台。另外,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截至发稿前,该件商品最终以111元的价格成功拍出。
此外,还有一款标示为“1元抢拍五箱澳大利亚干红(750ml×6瓶15°彩箱装)”的拍品,起拍价同为1元,但每次加价需1200元。在其细节图中可以发现,该款红酒的背标显示“西拉单一干红葡萄酒”,原产国为澳大利亚,葡萄品种为西拉,目前已有76人设置提醒。但拍品描述界面显示,该款红酒的品牌为“天使之手西拉”,葡萄品种则为“慕合怀特”,拍品则是从山东烟台免费发货。
还有一款“澳大利亚进口 智澳博洛葛兰吉珍藏BIN707干红葡萄酒(750ml×6瓶)”标称为澳大利亚进口,起拍价为1200元,加价幅度100元,目前无人报名。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款酒的拍品描述界面中,其品牌名称显示为“其他家”。另外,通过拍卖方提供的照片来看,这款“智澳博洛葛兰吉珍藏BIN707干红葡萄酒”的标签、瓶型、酒标风格等方面与奔富707十分相近,这款酒也同样印有“BIN707”字样。
这类以“1元起拍”“孤品”“捡漏”为名的拍品在阿里拍卖中屡见不鲜,看似“机会难得”,实则大量商品信息缺乏溯源依据,消费者在拍前难以辨别商品真伪、性价比与价值定位。
虽然阿里平台在相关页面附有“友情提醒”,表示送拍机构的企业资质已审核,但拍品介绍(图片、文字、视频等)及拍品资质文件(来源证明、鉴定证书等)均由机构自行发布并上传,所有拍品相关信息由送拍机构自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此外,“友情提醒”中还表示,部分拍品还支持“先鉴别后发货”,买家下单并支付后,拍品将发货至平台指定权威检验机构进行鉴别,鉴别通过后由检验机构发往买家,预计付款后7天左右可收货,若由买家原因产生退款,需由买家承担鉴别相关费用。
同时,拍品多为孤品性质类商品,“7天退货”服务为卖家可选服务保障,不强制卖家提供,竞拍前请注意本品是否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并充分考虑。这意味着,一旦收到的商品出现争议,消费者维权将变得比较困难。
平台客服对此也曾表示:“对于拍品详情有相关披露的,平台不对真伪、品质等承担保证责任。”换言之,在名酒拍品背后,平台实际上已通过条款声明将自身义务“免除”。
WBO在阿里拍卖“商家服务”一栏中发现,企业要想入驻阿里拍卖,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注册时间不少于半年,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材料。此外,企业还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销售进口商品,还需提供合法渠道进口凭证。
同时,申请入驻的账户不得为淘宝或天猫店铺,且需缴纳5万元经营保证金,同时支付3%的交易技术服务费。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对于拍卖类平台的商品发布,尤其是涉及高价值名酒,仍缺乏统一的第三方认证机制,部分拍品借助“限时竞拍”“稀缺孤品”等营销噱头,吸引非专业买家,实则信息披露模糊、认证机制薄弱,极易引发消费争议和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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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拍卖到假货也可提起诉讼
此前,WBO曾报道一起案例,一位酒商在阿里拍卖上以2.8万元拍得作品一号、西施佳雅、小木桐等名庄酒,收货后怀疑是假货。尽管拍卖机构出具了“权威鉴定报告”,但酒商并不认同其结论,怀疑存在真假混卖的情况。当酒商主动联系该鉴定机构并提出自费复检后,对方却表示可以协助联系拍卖机构办理退款。(详情见:一酒商拍得2.8万元疑似假名庄酒,联系同一检测机构才被同意全额退款)
针对上述问题,南京葡萄酒进口商范恩澄表示:“现在部分消费者确实怀有‘捡漏’的心态去拍卖平台购买酒水,这样一来,肯定会被平台上的‘1元起拍’吸引,这看似捡了便宜,实际上可能买到的只是包装华丽但来路不明的产品。我们通过正规海关渠道进口的真品,包含完整报关单、原厂背标、激光编码等防伪信息,价格自然不能与这些低价拍品相提并论。但问题是,消费者不了解这些信息,容易被平台的营销套路误导,对正规商家产生误解。”
深圳葡萄酒商王苏伟告诉WBO:“平台声称‘先鉴别后发货’是一种保障机制,但从行业角度看,这种流程既不透明,也缺乏权威。很多时候平台并不会公开鉴别机构是谁,是否具备专业酒类认证资质也无从得知。通过正规渠道进口的,有自己的鉴定标准和流程,与平台上这些‘鉴定’肯定有所差别,容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山东济南葡萄酒进口商孙正指出:“一些拍品直接盗用了我们代理品牌的名称和图片,甚至还在商品标题中加入年份、评分、产区等术语,营造出一种‘真品氛围’,但实际上与我们的产品毫无关系。”
针对平台在“友情提醒”中声明“信息由送拍机构提供,平台不对拍品真伪负责”的做法,青岛公益律师张光耀表示:“根据现行《电子商务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平台作为经营者之一,若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仍有可能对交易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张光耀表示:“如果消费者能提供平台未尽审查义务的证据,例如拍品内容虚假、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或者送拍方无法联系、资质造假等情况,平台即便有免责条款,也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此外,根据《拍卖法》第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基于这一条法规,竞拍人拍到假货,同样可以起诉。
随着主流电商平台对假货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监管部门对线上交易的审核标准日益严格,那些曾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商品,是否悄然“迁徙”至线上拍卖平台?一旦监管滞后、平台自律不足,这些线上拍卖平台是否又会演变为新的“藏污纳垢之地”?如何在保护拍卖机制灵活性的同时,构建起有效的商品信息透明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是下一阶段亟需面对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