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未经授权搭建“贵州茅台”招牌,被索赔200000元

2025-08-25 16:56

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公告,涉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金牛区信营酒业经营部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


据了解,该经营部不仅使用了茅台的相关商标,在其门头招牌及店铺中,也使用了大量茅台相关的装饰。对此,茅台方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万元。然而,案件的另一方却一直“下落不明”,还先后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为何涉事企业负责人迟迟不曾露面,案件具体情况又是如何?对此,烈酒商业进行了调查。



01

一个体工商户擅自使用茅台的名称及装潢被起诉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金牛区信营酒业经营部成立于2022年,资金数额为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主营批发业务,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然而,该经营部先后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2023年11月22日,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企业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联系;随后在2025年7月2日,该经营部又因未按《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报送年度报告,再次被列入异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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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这家仍在工商系统显示“存续”的企业,早已处于“失联”状态。正因如此,法院在传递诉讼文件过程中遇到困难,被告迟迟未露面。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来看,茅台要求金牛区信营酒业经营部立即停止对原告第284519号、第3159141号“贵州茅台”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及擅自使用原告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外,茅台要求其拆除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光荣西路73-2号店铺名为“贵州茅台”的门头招牌及店铺内所有带有“贵州茅台”字样的装饰、装潢。最后,要求其赔偿茅台方面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万元。


对于金牛区信营酒业经营部被起诉的具体原因,烈酒商业联系了茅台方面,但截至发文未得到回复。


据了解,第284519号“茅台”商标、第3159141号“贵州茅台”商标均注册在第33类“含酒精饮料(不包括啤酒)”商品上,专用权保护期分别至2027年4月19日和203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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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这两项外,茅台还拥有第3029843号商标、第3159143号商标、第3333018号商标、第29706730号商标、第237040号商标多项注册在“酒”“白酒”等商品类别上的商标,构成完整的保护网络。


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酒类品牌之一,“茅台”不仅是知名商标,更是重点保护商标。司法实践中,无论是销售假冒产品,还是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贵州茅台”商标作为门头、装潢或广告元素,都被视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这类行为往往会误导消费者,造成不正当竞争。


02

抱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心态售卖未经授权的茅台


有茅台经销商向烈酒商业透露,目前仅有三类授权主体有权使用带有“茅台”字样的招牌与装潢:其一为茅台专卖店,相关信息可在茅台官网进行查询核实;其二是“茅台万家共享”门店;其三则是“茅台王子”相关授权店铺。不过,获得授权并非一劳永逸,被授权方不仅需要完成既定的年度销售任务,还需严格遵守授权合同中的各项规定。


尽管缺乏茅台的正规授权,甚至明知存在侵权风险,但类似的店铺在各地仍屡见不鲜。为何这类门店敢冒险,甚至在被列入经营异常、遭遇诉讼后仍不断出现?


烈酒商业注意到,很多中小烟酒店本身缺乏品牌影响力,单靠自有名字很难吸引消费者,于是直接打上“茅台”的旗号,希望借助品牌背书来提高信任度。对这些小店来说,挂“贵州茅台”的招牌,几乎是“最快速的引流方式”。


另外,这类经营部有一部分注册资本小,门店规模有限,投入成本并不高。对经营者而言,如果能借“茅台”二字带来销量,短期收益大于风险。一旦遇到监管或诉讼,大多数个体户的选择是“失联”或“换个名字再开”。


还有业内人士告诉烈酒商业,白酒消费本就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普通消费者很难在第一时间辨别门店是否拥有茅台官方授权,很多人认为挂了“贵州茅台”招牌的店就更可信,甚至愿意优先选择这样的店购买酒水。这种心理也给了经营者“钻空子”的机会。“经营烟酒店也是酒水行业的从业者,尊重知识产权就是最基本的要求,绝不能因为是个体经营者就成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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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从事酒水批发的王斌然分析称:“近期茅台加强巡查和维权。像这种没有授权的门店,即便卖的是真酒,也不能随意打着‘茅台’的旗号。很多小型个体工商户投入有限,也很少会主动应诉,即使被判赔偿,也可能选择不履行,这也导致了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他指出,随着酒类零售环境收紧,个体烟酒店的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不少经营者抱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心态,这也是此类侵权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青岛公益律师张光耀表示:“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侵权并不限于销售假冒产品,像本案中未经许可将‘贵州茅台’用作门店招牌、装潢,同样构成侵权。法院即便找不到被告本人,也可以依法公告送达,最终可能判决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后续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冻结财产。”


他补充指出:“从法律角度看,即便是个体工商户,也不能以‘规模小’或‘难联系’为理由规避法律责任,茅台此类维权诉讼对行业也起到震慑作用。”


成都一位烟酒店老板孙庆芳也直言:“现在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对真伪敏感度很高。要么有茅台的正规授权,要么干脆不要碰茅台的品牌,否则得不偿失。消费者看到未经授权的‘茅台’招牌,也会怀疑是‘假酒’,最终砸的是自己的招牌。”


孙庆芳还补充说:“要杜绝此类问题,除了监管和司法的介入,行业本身也需要规范。一方面,厂家要加大对授权渠道的宣传和透明度;另一方面,零售商要提升合规意识,减少‘搭便车’的心态。消费者层面也要学会通过官方渠道验证授权信息,共同营造健康的酒类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