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夺酒标上的“膜拜”,两家酒庄对薄公堂 | WBO独家

2021-06-21 09:24

为了葡萄酒标上的一个单词“Cult”(膜拜),最近美国加州两家葡萄酒企业闹上了法庭。这个官司的原告是Appellation Trading Company公司(以下简称ATC)要求法庭裁定,Salvestrin苏维斯俊酒庄于去年6月获得的Cult商标权无效。根据外媒报道,这件事的起因是Salvestrin苏维斯俊酒庄首先打算起诉ATC,因为在其葡萄酒中使用“Cult”一词。结果ATC在收到消息之后来了个先发制人。


01

是商标还是行业术语?



在加州酒圈人士来看,任何一个机构垄断Cult的想法,都是一个不合理的事情。尤其是除了苏维斯俊和ATC两家公司之外,还有多家酒庄正在生产“Cult”葡萄酒。


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加州出现了一些精品小酒庄,这些酒庄就是“Cult”葡萄酒酒的起源,比如大名鼎鼎的啸鹰、哈兰。最初的膜拜酒并不直接在酒标上标明“Cult ”。一般而言膜拜葡萄酒必须具备四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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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鹰酒庄


要素1:知名酒评家或者杂志连续多年的接近100分的高分加持。比如罗伯特.帕克的《葡萄酒倡导家》杂志或《葡萄酒观察家》杂志的一致认可。


要素2:产量稀有,需求很高,拍卖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台湾葡萄酒作家吴志彦认为膜拜庄的正牌酒年产量不能超过1000箱。而内地葡萄酒作家和精品酒买手陆江则认为,膜拜酒最重要一点是得到市场上藏家买家对其品质和价格的真正认可。


要素3:顶尖的酿酒师。这些膜拜酒多出自有传奇色彩的酿酒师之手。陆江认为有的酿酒师本身就有明星色彩。


要素4:特殊的销售渠道。很多膜拜葡萄酒采用预售制,仅有少数直接客户才能直接购买。部分顶级餐厅酒店也能得到酒庄提供的配额。其他的客户只能在二级市场上高价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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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兰酒庄


正因为“Cult”葡萄酒有这样的前世今生,行业人士普遍认为这个单词应该是行业的一种通用术语,是一种公共资源,而不应该由某个酒庄专有。


在这起官司中,原告也是持这个观点。

ATC认为,Cult是一个描述性术语,它不应该被商标注册。如果要拥有这个术语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02

争议背后是利益考量


2001年的纳帕谷拍卖会上,一位收藏家以65万美元的价格买下1992-1999年份的8瓶3升装啸鹰赤霞珠葡萄酒,刷新了当时的全球最贵葡萄酒的记录。因为膜拜葡萄酒在市场的出色表现,一瓶纳帕产的葡萄酒加上“Cult”无形中就提高了品牌溢价,这会给酒庄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这就是苏维斯俊酒庄向法院解释的,“The CULT和CULT NAPA VALLEY商标已经通过申请并注册,在商业上构成对商标的实质性,排他性和持续性的使用,已经使其成为葡萄酒的特色”的真正考量。


有酒评人士认为,这个官司表面是知识产权问题,归根结底是利益之争。


依据中国的《商标法》,行业术语应该属于通用名称,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的,被普遍采用的一种商品的名称,不能被用作商标使用。比如说冰酒,就不能被某一家酒庄注册为商标。至于属于海洋法系的美国法院对这个官司如何判,就让我们翘首以盼,WBO也将持续关注。


部分内容来源:The  Drink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