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端掉假茅台产业链:APP投广告,交易时把现金放在指定地点后离开
8月,江苏宜兴一犯罪团伙因仿冒茅台,其成员均被判刑。据悉,该团伙将普通散酒仿冒茅台,并在某APP上打广告,以4580元/箱,4箱仅售1.7万元低价引流的方式等进行售卖,并获高额利润。该团伙为规避打击,甚至采取谍战剧中隐蔽接头的方式进行假酒交易。
01
一箱4580元,4箱1.7万元,卖假茅台被曝光
2021年9月,在网上浏览新闻资讯的江苏宜兴人张先生被一条广告吸引——“正品高度飞天茅台热卖,一箱4580元,4箱仅售1.7万元。”张先生点开了广告链接,留下联系方式。当时的原箱茅台市场价为4000元/瓶,整箱需要2.6万元。
随后,张先生接到了汤某打来的电话。汤某称,酒肯定是真的,还可以货到付款。张先生随之订购了4箱飞天茅台。收到酒后,张先生发现4箱酒的包装印刷粗制滥造,怀疑有假,遂向警方报案。
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发现该市有多人从同一渠道购买的所谓飞天茅台酒均为假酒,涉案金额巨大。
陕西警方资料图
公安机关从发货物流入手,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朱某、汤某等人,并将其抓获归案。日前,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汤某、李某等8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02
接头隐蔽,卖假茅台形成产业链
该团伙主犯朱某长期在工地上打零工,虽然心怀“致富梦”,但实际上薪水微薄。
“进价几百元,售价几千元!”一次与工友闲聊时,朱某得知做假飞天茅台酒生意能挣大钱,工友还给他提供了一个假酒供货商的电话。
对方在电话中告诉朱某有假酒售卖,并表示若进货量大,可以找个靠近物流点的仓库堆货,销售时用现金交易。朱某与供货商约定,以500元一箱的价格进货,用现金结算。
随后,朱某找到了有销售渠道的汤某合作与江西省九江市某物流的一个站点负责人李某合作。在销售过程中,朱某与汤某约定,以600余元一箱的价格将酒销售给汤某,由朱某直接从仓库代为发货。而李某为其在物流站点附近租了一个仓库,发货就能有提成。
截至案发,朱某都未与供货商见过面,交易是把现金放在供货商指定地点后离开,先后3次共付款6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汤某与某App平台广告部工作人员商谈好投放广告的内容,并约定该App后台每成功获取一条购买人信息并转发给汤某后,汤某向运营该App的公司支付广告费800元。
此后,朱某陆续进货1300余箱酒水,在两个月里卖出1100箱,朱某与汤某获利25万余元。为赚得更多,朱某从网上购买飞天茅台酒空瓶、瓶盖、丝带、纸盒等包装用品,并大量购进普通散装酒,决定单干。
为快速出货,朱某还找来亲戚朱某金和朱某成帮忙,由朱某负责购入包装材料和散装酒,朱某金和朱某成负责组装和运输。截至案发,3人将组装的400箱假茅台酒运至江西九江的仓库待售,后被警方扣押。
03
警惕平台广告与“捡漏”心理
在本案中,犯罪人汤某,利用某App上投放假茅台广告进行销售的行为值得深思。消费者对于某些常见、使用率高的App上的广告会更加信任,降低消费者的防范之心,迷惑消费者,面对骗局时认为自己“捡漏”。
新华社资料图
有业内人士指出,其通过在某APP上投放“虚假但吸引目标用户”的广告进行引流与受众筛选。媒介碎片化打破了媒体与信息的边界,犯罪团伙可以用更低的成本与更隐秘的方式收获曝光量,信息大爆炸给这些骗子提供了生存土壤。
有律师指出,该APP已经涉嫌触犯《产品质量法》与《食品安全法》以及《广告法》第56条,“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售卖假茅台等名酒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为何屡禁不止?这与人性的弱点以及市场供需相关。
在本案中,犯罪团伙以一箱4580元,4箱1.7万元的价格售卖“茅台酒”。实际上,按2022年当时的茅台市场价是2.4万/箱,其以4箱1.7万元售卖,价格低到违背常识。如果不是部分消费者的贪婪和侥幸心理,犯罪团伙是不可能得手的。
部分内容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