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奔富被罚55.5万元,被告人上诉请求按澳洲酒新关税政策计罚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了一起涉及奔富走私的刑事裁定书,被告林某增于2023年被拱北海关缉私局发现涉嫌走私597瓶奔富葡萄酒,按成交价计算其偷逃税额约为人民币27.65万元,基于该金额其被判处罚款55.5万元。
但林某增上诉称,“2024年3月底以来澳洲葡萄酒的税率发生明显变化,根据最新的奔富成交价,涉案红酒的逃税额为人民币14.21301万元,当前罚款过重。”具体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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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增在收货现场被抓,走私葡萄酒涉及奔富多款产品
在看到澳洲葡萄酒“反倾销”期间走私奔富的高额利润后,林某增2023年1月与“三某”(另案处理)商定合作从澳门走私奔富葡萄酒。
林某增负责在拱北口岸市场收集“水客”走私进境的奔富及包装箱,并先行垫付货款和带工费,每瓶红酒收取2-3澳门元、每个纸箱收取1澳门元的提成(按当前汇率,1澳门元≈ 0.9068元人民币),“三某”不定期派人取货及结算钱款。
后续随着收集到的走私奔富葡萄酒越来越多,林某增直接在拱北口岸市场一楼南区租了73号、74号两个商铺作为走私货物收集、打包和临时存储的地点,并安排其弟弟林某坤偶尔参与“水客”引导、打包等辅助工作。
有了据点以后,林某增的生意规模也越做越大,不仅收购合作“水客”的奔富,还利用上述店铺直接向其他“水客”购货。
2023年2月,当拱北海关缉私局检查林某增在海关口岸的商铺时,其正在接收“水客”交货的奔富。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现场查扣的597瓶产品系“奔富Bin389”84瓶、“奔富Bin8”3瓶、“奔富寇兰山”506瓶、“奔富Bin2”4瓶。上述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276523.2元。
中国澳门属于进口葡萄酒零关税地区,而内地进口富邑集团澳洲产品在当时需缴纳高达175.6%的关税。据业内人士透露,奔富Bin389彼时澳门的批发价1瓶不到400元,“水客”带货一瓶能挣50多元,因此进入内地的水货价格在400元以上,而奔富京东旗舰店Bin389的当时零售价为999元,可见中间有很大的利润空间。
此外,该业内人士透露,利润更大的是奔富Bin407、奔富Bin707等更高端的产品。其中奔富Bin407在2022-2023年的澳门批发价为每瓶不到600元,“水客”能挣130元,进入内地的水货则要700元以上。而奔富京东旗舰店零售价每瓶要1550元,奔富Bin707的“水客”当时的单瓶带工费就能超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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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款55.5万元,林某增请求按奔富最新零关税计算成交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增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5万元,涉案奔富葡萄酒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案发现场的303520澳门元现金也被没收,林某增表示,“这些钱是自己用来去澳门消费用的。”但法院认为,该理由与林某增使用澳门元垫付水客货款和带工费的供述不符,因此进行没收。
针对该判罚,林某增提起上诉,给出的理由为“根据'水客'陈某的证言,涉案红酒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算偷逃税款为14.21301万元,在本案办理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涉案红酒的税率发生变化,一审判决未考虑税率变化导致量刑过重。”
在本案办理期间,中国商务部宣布对澳大利亚葡萄酒停止“反倾销”,由175.6%的惩罚性关税恢复成零关税,进口价格有明显下调。虽然今年7月1日富邑对Bin系列出厂价上涨6%,但相比“反倾销”之前的进口价仍有差距。
不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林某增的走私行为发生在2023年2月,该案判定的276523.2元是根据当时的税则、税率、汇率和完税价格核定,该金额也在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的范围内,于法有据。
今年以来澳洲葡萄酒重新在中国市场布局,从海关总署公布的1-10月进口数据来看,澳洲瓶装葡萄酒进口量达2460万升,同比大幅上升近120倍。随着奔富等澳洲头部品牌在国内市场不再稀缺,走私酒和行货的价格空间将进一步压缩,未来预计相关的走私情况会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