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商拍得2.8万元疑似假名庄酒,联系同一检测机构才被同意全额退款

2025-05-14 17:57



2025年4月22日,昆明某拍卖机构在阿里拍卖平台进行了一场名庄葡萄酒拍卖会,江苏恩那食品负责人耿俊购得了多款名庄酒,包括作品一号、西施佳雅、小木桐等,收到货后却发现破绽重重,但拍卖机构提供的权威机构鉴定报告为真。耐人寻味的是,当耿俊主动联系该鉴定机构并提出自费复检后,对方却表示可以协助联系拍卖机构办理退款。



01

相关名庄均贴有大商背标及防伪码,营造出行货感



由于该场拍卖无法实物查验,耿俊起初只能根据背标图片进行初步判断。


“比如这瓶2016年份的小木桐,背标贴有大商的标,还有防伪码,并且同期该机构拍卖了数量十分丰富的葡萄酒名庄,看起来十分像行货。”耿俊表示,因此以3000元左右的价格拍下了2瓶小木桐。按零售价来计算,相关产品的价格应在5000元左右。


此后,耿俊还参与了后续的几场拍卖,其表示当天一共有12-15个标的,其拍到了其中的7个,分别为4瓶2016年份的西施佳雅、2瓶2013年份的小木桐、2瓶2008年份的作品一号、6瓶2012年份的作品一号,总价约28000元。


耿俊作为名庄酒经销商,对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有一定了解。根据其提供的价格明细,所涉及产品的零售价总价在37000元左右,成交价比零售价低约24%。在拍卖市场,价格波动较常见,因此该幅度的价差并未引起耿俊的警觉。



02

不同年份名庄装瓶时间却一致,耿俊表示“不排除真假混卖”



4月27日,怀着激动的心情收到了所拍的名庄,但打开包装的那一刻,耿俊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


“酒帽颜色、印刷、质感都不对,我才开始认真对比。”


以西施佳雅为例,酒瓶、正标、背标几乎无可挑剔,背标贴有行业头部进口商的中文标签,但酒帽与耿俊手中已有的正品差异较明显,相关对比可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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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施佳雅真假对比



“最离谱的是作品一号”。


耿俊表示,共拍下2个年份的作品一号,但无论是2008年份还是2012年份,背标上都写着2013年装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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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外包装上对部分产品还进行了标签标注,通过这个信息也可以判断,商家有一定概率存在真假混卖的情况。”耿俊分析到。


通过细致的分析对比,耿俊透露“相关产品的正标以及瓶子、包装都和正品没有差异,问题集中在瓶帽、瓶塞等位置,很有可能是利用回收的空瓶等旧包装进行了‘二次灌装’。”


在耿俊看来,这已不是简单的个体造假行为,而是有组织、有路径的灰色操作:灌装、贴标、回收真瓶……这套组合拳已经不属于新鲜事了,现在则直接进入法拍市场,公开拍卖曾被视为交易更透明的渠道,如今却成了“真瓶假酒”的新舞台。


03

在拍卖平台出具鉴定报告的机构自费复检,被告知可退款



令耿俊感到最不可思议的是,拍卖平台起初提供了一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确认产品为真品。


耿俊多次向平台和检测机构沟通未果,最终决定自掏腰包申请复检,甚至提出如果产品真的是正品,愿以十倍价格补偿该检测机构。或许是此举引起了检测机构的重视,其很快就表示可以联系拍卖平台对相关拍卖费用进行全额退款。


在4月29日拍卖平台和耿俊的微信沟通中写到,“接到委托方和检测机构确认,由于检测机构失误,我们将为您办理您拍卖的标的物的退货退款手续”。


5月13日,在笔者与耿俊的再次沟通中得知,相关款项已经退回到耿俊账号,该次维权才终于暂告一段落。


对于该案件,WBO同时联系了阿里拍卖进行核实,对于该笔订单,阿里客服反馈“核实到拍品详情是有披露相关的信息不保证真伪的,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真伪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


对于拍卖到虚假产品,来自北京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的赵春祥律师曾对WBO透露:假如竞拍者真的拍到了假酒,根据《拍卖法》第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基于这一条法规,竞拍人拍到假货,是可以起诉的。


值得注意的是,笔者通过该拍卖机构的拍卖记录看到,同在4月22日截止的本轮拍卖中共有77个葡萄酒相关拍品,其中成交产品在30个左右。由此可知除了耿俊之外,还有多位买家入手了相关产品,最大一笔交易额为6瓶2016年份的敖云,成交价1.06万元,这些买家中是否有人存在和耿俊相同的遭遇,仍值得关注。


最后耿俊表示,本次维权之路特别艰辛,其通过不同的平台去投诉、去佐证,再找第三方鉴定,本来想放弃,但是为了追求产品的真相,希望能爆料出来,还是想告诉大家买酒还是要认准渠道,有售后也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