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一葡萄酒商家因描述添加剂为“无”,被打假人告了,法院为何不支持赔偿?

2019-08-05 09:26 WBO葡萄酒商业观察

文︱WBO团队

 

日前,一家葡萄酒生产企业因在天猫平台销售葡萄酒时,“添加剂”一栏被电商平台自定义为“无”,从而被职业打假人告上法庭。

 

添加剂标注被指欺诈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刘某于2017年11月11日在浏览四川戈葡酒业有限公司于天猫开设的 “戈葡旗舰店”时,发现被告在售的“小瓶赤霞珠干红葡萄酒国产红酒新疆原汁自酿优选188ML*12支整箱”网页描述的食品添加剂为无,属于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于是刘某付款18240元购进40箱。

 

刘某收到涉案产品后,发现产品并非无食品添加剂,该产品配料中有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刘某认为该行为对他的知情权造成了侵害,并构成了欺诈,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是将四川戈葡酒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消息显示,原告刘某提出4项诉讼请求:1、被告退还原告货款18240元;2、被告赔偿原告54720元;3、以上标的合计72960元;4、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商家:电商平台设置原因,并非本意

 

但四川戈葡酒业有限公司辩称:按天猫网的操作规程,商品销售者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项不是必填选项,若该项未选,系统自动生成“无”。在该页面上,是否为有机食品,显示为“否”。配料表为:葡萄汁、二氧化硫。二氧化硫的字体还大于“无”字。二氧化硫本身即为食品添加剂,这是正常成年人的常识,特别是经常饮用葡萄酒正常成年人的常识。商品外观彩图商标上也标注了配料为葡萄汁和二氧化硫。

 

四川戈葡酒业有限公司指出:既然网页上表述与实物商标有矛盾,不一致,刘某要么可以不买,要么可以打电话质疑卖家。刘某反而出资大量购买,其购买不是出于自己饮用的目的,而是出于高额索赔,其目的具有不正当性。

 

“总之,在网页上食品添加剂栏上出现‘无’,并非销售者的本意,而是网上平台规则所致,商品包装上所披露的信息完全真实,应以包装上披露信息为准。更不是销售者隐瞒实情误导消费者。”该公司如此辩称。

 

法院认定商家不具备虚假宣传之动机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主观上具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的销售故意。但综合本案证据,不能证明戈葡公司故意发布涉案商品不含有二氧化硫,或故意隐瞒涉案商品含有二氧化硫的事实,亦不能证明戈葡公司对涉案商品不含有食品添加剂进行了特意的、突出性、排他性的宣传。刘某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戈葡公司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并虚构产品不含有二氧化硫的情形,戈葡公司不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对刘某要求被告四川戈葡酒业有限公司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戈葡公司在涉案产品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错误,对原告刘某要求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同时刘某应当将本案涉诉商品退还戈葡公司。

 

由于此案为一审判决,若原告不服,可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上诉。


酒商在电商平台上传内容一定要注意细节、保证真实

 

出现这种事件的原因,还在于许多综合类电商的“商品详情”、“参数规格”等列表为适用于各种商品的通用版本,并非为葡萄酒而定制。

 

此前,WBO就了解到某综合类电商,其葡萄酒的参数规格中,数量的单位为“件”,或由英文piece直译而来。但放在葡萄酒的语境里,1件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1箱。而实际上商家想表述的为1瓶。

 

同理,本案中,天猫的“添加剂”可不填写,却被平台方默认为“无添加剂”,这同样对消费者造成了误解,更让职业打假人有可乘之机,为酒商带来了困扰。

 

山东德龙宝真市场总监胡佳指出:目前天猫上很多属性是选择型,所以自己确认不填错基本没问题,但添加剂一栏的确是个坑,这一点葡萄酒商需注意。

 

酒仙网负责天猫运营的丽娜建议产品上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产品标题:实事求是的写明产品的名称、规格,不要加不符的修饰词。


2、产品属性:上架前了解产品属性,例如酒水的规格、品牌、香型、国家、产地,切不要有任何让客户产生歧义的内容。


3、产品详情:限制性绝对词不要出现,触犯广告法(有专门查询的网站),产品功效不要夸大,不要有任何不可鉴定的功效,例如:美容养颜,保健等。

 

此外,胡佳还建议:产品上架前一定要加强内容的审核,宝真公司做页面、做活动都会三审。只要真实性做到极致,打假人没有空子可钻了。

 

(部分内容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